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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后(营转非、非转营),使用年限是几年?

发布时间:2011-2-12 17:08:48     浏览人数:3824

答:根据国家汽车报废标准规定: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后,营转非或非转营,车辆的使用年限一律按营运车辆计算。旅游客车:报废年限为10年,最高可延长10年;租赁客车:报废年限为10年,最高可延长5年;20座以上出租大客车:报废年限为8年,最高可延长4年;19座以下出租车:报废年限为8年,不得延缓,8年强制报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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